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7.“拉班就离开,回自己的地方去了”表藉着拉班的代表的结束。这从“回自己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回自己的地方”是指回到以前的状态。“地方”是指状态(参看2625, 2837, 3356, 3387, 3404节)。所以,这句话表示藉着拉班的代表的结束。所说明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内在事物,内在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适合与人同在的天使来理解。例如:当圣言提到“饼或饭或粮”时,天使想到的是属灵的饼或饭或粮,而不是物质的饼或饭或粮;因此他们将饼或饭或粮理解为主,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6:33, 35)所教导的那样,祂是生命的粮。他们因理解为主,故理解为源于祂的事物,因而理解为祂对全人类的爱;同时理解为人回以主的爱;因为这两种爱会在一个思维和情感的观念中交织在一起。
以神圣状态接受圣餐之饼的人之思维与此无异;事实上,那时他想到的是主及其仁慈,是构成对祂的爱和对邻之仁的事物,而不是饼,因为他正在思想悔改和修正生活。然而,人们思想这些事的方式却因不仅存在于其思维,还存在于其情感中的神圣程度而各异。由此明显可知,当圣言提到“饼或饭或粮”时,呈现给天使的不是饼或饭或粮的概念,而是爱和关乎爱的无数事物之概念。当酒在圣言中被提及,以及在圣餐中被领受时,情况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天使根本不会思想酒,而是思想对邻之仁。正因如此,还由于人以这种方式与天堂相联,并通过天堂与主相联,故饼和酒就成了象征,将过着神圣生活的人与天堂联结起来,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起来。
这同样适用于圣言中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圣言是联结人与主的媒介或手段。如果这样的联结媒介或手段,天堂不可能流到人那里;因为没有一个媒介或手段,联结是不可能的;相反,天堂会远离人;如果天堂远离了,任何人就再也不能被引入良善,甚至被引入物质和世俗的良善了;而是一切约束,包括外在的约束,都将被废除。因为主通过内在约束,也就是良知的约束来掌管处于良善的人;唯独通过外在约束掌管陷入邪恶的人。如果这些约束都被废除了,凡唯独被外在约束掌管的人都就会变得疯狂,就像不惧怕法律、自己的生命,也不惧怕丧失地位和利益,因而名声(这些都是外在约束)的人那样发疯,人类将因此灭亡。这解释了为何圣言存在,以及圣言的真正性质。拥有圣言的主之教会就像心与肺,没有圣言的主之教会就像从心肺获得生命的其它内在器官(参看637, 931, 2054, 2853节)。
关于大人和对应关系(续)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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